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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下列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花卉种植 B水果种植 C中药材种植

2020-08-04 22:32:49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201

我国税务部门将给予他们什么优惠?

某外国公司2000年5月在我国甘肃投资建厂,根据发展中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中有关对外国投资的保护和鼓励的精神,我国税务部门将给予他们什么优惠?
  2008年起税收优惠内外资企业一致了:
  (1)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A.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b.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c.中药材的种植;
  d.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e.牲畜、家禽的饲养;
  f.林产品的采集;
  g.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h.远洋捕捞。
  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b.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a.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b.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c.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A.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B.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A.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B.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C.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D.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E.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5)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A.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B.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6)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7)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A.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B.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8)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9)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专用设备投资税额抵免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10)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rnB.林产品的采集rnC.海水养殖rnD.牲畜、家禽的饲养
A.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B.林产品的采集
D.牲畜、家禽的饲养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日夏养花网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中规定的免税收入有哪些种?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以下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xYXUtkwb取的会费;
4.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2010年中级职称考题)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
c.物资及现金溢余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免税收入,因此选项a、d当选;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并非免税收入,因此选项c当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日夏养花网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xYXUtkwb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种植花卉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三)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减按15%的税率征税,其范围包括:

①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

②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③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④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⑤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优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三)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固定业http://www.rixia.cc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1、花卉种植企业能享受小微所得税优惠,同时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对于农产品的种植属于免税,种植花卉属于农产品,因此免增值税,但一定是要从事农产品种植的单位和个人,购买了再卖就得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于花卉种植的单位和个人减半征收。
1,农林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通俗说..就是免税的..但是只有自产部分属于免税..收购倒卖的.就不能免了
2,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有一个减征额.
3,其他地区性税收优惠(如西部地区三免两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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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企业下列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花卉种植 B水果种植 C中药材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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